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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4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收罚单 罚金达324万元

来源: 证券时报  2018-04-10 11:36

今年14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收罚单 罚金达324万

证券时报

见习记者 段久惠

近日,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公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支付宝)因客户权益、产品宣传、个人信息保护三方面违规合计被罚18万元。今年以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强监管高压态势延续,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触红线”,不过,涉用户信息保护被罚,支付宝尚属首例。

截至目前,据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央行各分行、支行公布的第三方机构罚单至少已有17张,共有14家支付公司“踩雷”——机构和个人罚金合计达324万元。

个人金融信息收集

需符合最少、必需原则

4月8日,人行杭州中心官网显示,支付宝违规涉及以下三方面:1.客户权益方面:(1)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2)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2.产品宣传方面:(1)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2)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3)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3.个人信息保护方面:(1)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2)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累计罚款1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涉及到第三方支付规范上首提“个人金融信息收集最少、必需原则”。

据了解,在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及权益保护上,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项重要法规为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禁止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且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而将于201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解释,“最小化”为如果“没有这些信息,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无法实现”,且自动采集个人信息为最低频率、间接获取个人信息应为最少数量。

今年第三方支付

已收到17张罚单

央行系统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力度和违规处罚自2016年以来明显加强。截至目前,央行官网显示,已注销28张各类型业务第三方支付“牌照”。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央行各分行、支行公布的第三方机构罚单至少已有17张,这之中,机构和个人罚金累积达324万元。据第三方机构统计,2017年人行系统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的罚单达109张,而这一数字在2016年是34张。

2018年以来,共计有14家支付公司“踩雷”,其中,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及旗下三家分公司,更是收到4张罚单。从今年17张罚单的违规案由来看,违反非银机构支付管理办法被罚的案例最多,达4起。

最近两年,针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监管新规颇多,例如“断直连”、“二清”整顿等多个新规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施行。连日来,随着第三方支付监管方面的217号文、218号文和296号文落地,网联、银联发力条码支付合规清算,多位第三方支付行业人士表示,“在监管持续收紧、严查合规、竞争白热化之下,市场必然将只剩下规模大、实力强的玩家。”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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