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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整治市场乱象上演“重头戏”

来源: 新浪综合  2018-01-22 11:05

强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上演“重头戏”

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张末冬

提高银行业公司治理水平,无疑是2018年监管的一个“重头戏”。在银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中,“公司治理不健全”被置于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的首位,监管部门对“公司治理不健全”这一市场乱象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在与中国经济一同高速发展多年之后,当下中国银行业资产规模已跃居全球第一位,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247万亿元。如何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需要监管部门和从业者的共同努力。而完善公司治理自然是其中重要且核心的部分。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深化银行业改革的重点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目前股权多样化目标已经实现,但突出问题是规范的股东管理和公司治理没有同步跟上。既存在股东不作为、不到位,从而导致“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也发生了少数股东乱越位、胡作为,随意干预银行正常经营的问题。

中国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代银行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治理制度。当前我国银行的公司治理已经比较完善,但同时必须承认,一些新的、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银行高管层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如何提升银行从业人员素质等。他强调:“过去一段时间,银行业追求规模和效益,而对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有所放松,所以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健全公司治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加强股东股权管理

近年来,监管层对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

郭树清此前在十九大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开放日上指出,必须进一步深化银行业的改革开放,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在第九届陆家嘴论坛上,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对银行业下一步改革提出的首要建议就是,通过深化改革使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构建起高效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风险的管控体系、考核评级体系、激励约束体系以及业务创新体系。

一位监管人士告诉记者:“对银行的监管,一方面当然要去看其表现出的一些表象,比如在票据、房地产等领域;但另一方面更应去关注发生乱象、出现风险的深层次原因。公司治理就是一个重要的抓手,这也是将公司治理放在今年治乱象首位的一个原因。”

从狠抓表面问题到剖析深层原因,在这一思路下,2017年,银监会就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乱象进行了治理,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2017年,银监会出台了公司治理方面的“补短板”政策,完善该领域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缓释潜在风险。在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1月正式公布。

《办法》以“分类管理、资质优良、关系清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为原则,旨在规范商业银行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行为,通过加强银行股东资质的穿透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等措施,保障商业银行稳健运行。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改革的关键就是完善公司治理,特别是对股权结构进行优化,对股东实施穿透管理,让最终受益人承担责任,同时也起到保护小股东的作用。

王兆星表示,在股权管理上要落实穿透原则,提高股权透明度,规范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严格股东行为管理,规范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行为,切实落实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和管理程序,严防股东利益输送。

公司治理存在四类问题

2017年12月29日,银监会官网披露,对恒丰银行没收违法所得7566万元,并处1倍罚款;对其他违规行为罚款1560万元,罚没合计近1.67亿元。

“侨兴案”更是凸显了一些银行在管理上存在的巨大漏洞。银监会在相关通报中强调,该案体现出涉案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内控制度不健全,对分支机构既存在多头管理又存在管理真空,内部员工法纪意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薄弱,经营理念偏差,考核激励不审慎等。

监管人士表示,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部分银行公司治理薄弱、内控合规建设不足。必须意识到,完善的公司治理是银行稳定发展的基础。

在去年治理乱象的过程中,银监会梳理发现,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四大类问题:一是股东不作为或乱作为,例如,股东资质条件不符合监管要求,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自有资金要求,以贷款、理财、信托计划等形式为实际关联方提供资金用于股权投资或兼并重组等,掩盖关联关系超比例持有银行股权,银行股东将银行作为其“提款机”。二是“两会一层”履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党委会未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部分机构甚至未成立党委会,“两会一层”工作规则和制度不科学、不完备,董事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履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未有效发挥,监督流于形式。三是乱设机构或乱办业务,主要表现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超授权分支机构开展同业等表内外业务。四是绩效考评不科学、不合理,绩效考核“重业务、轻风险,重发展、轻内控,重绩效、轻合规”,业务指标层层加码、人人加压等现象在银行业依然普遍存在。

“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模式息息相关,公司治理不到位会直接导致银行缺乏有效内控和风控。过去,银行公司治理存在‘形像神不像’的问题,这导致了不少风险在近几年开始暴露。”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从高速发展走向高质量发展,银行自身需要“强身健体”。

将公司治理作为今年整治重点

针对公司治理领域存在的乱象,银监会表示,今年将继续抓住这个“牛鼻子”,从股东与股权方面、履职与考评方面、从业资质方面进行重点整治,需检查入股资金、股东挪用银行资金进行股权交易和并购活动等问题。

在谈到良好公司治理模式时,王兆星强调,要真正建立起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金融战略和发展模式,真正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防范风险、创新服务支持经济发展的主体。通过深化改革使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金融资源配置的主体以及防范风险维护安全稳定的主体。“公司治理不存在标准模式,但有效的公司治理,不是简单追求利润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而是各利益相关方积极的‘共同治理’,既要防范内部人控制,也要防止一股独大、外部人不当干预。”他指出。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使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构建起高效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风险管控体系、考核评级体系、激励约束体系以及业务创新体系。银监会表示,今年在这些方面将有更多监管措施落地。

值得关注的是,中小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可能面临更多的风险。王兆星在2017年城商行年会上指出:“强化股权管理,是城商行做好风险源头管控的重要环节。城商行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减持、增资扩股、扩大开放等方式,引进注重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能带来协同效应的战略性股东,也欢迎依法合规的财务投资。在股权管理上,必须落实穿透原则,提高股权透明度,规范隐性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严格股东行为管理,规范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行为,切实落实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和管理程序,严防股东利益输送。”

所以,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是从风险防控看还是从监管要求看,公司治理必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商业银行发展的重点。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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