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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严监管不变:一季度1021张罚单 罚没达2.47亿

来源: 北京商报  2019-04-03 11:53

随着银监系统3月对银行机构罚单的出炉,2019年一季度监管路线也逐渐明晰。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一季度,各级银保监机构共披露1021张罚单,日均发布11张,合计罚没金额达2.47亿元。此外,处罚机构几乎覆盖了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贷款业务违规、违规质押股权、票据、同业业务”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

合计罚没2.47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季度,各级银保监机构共披露1021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2.47亿元。其中,各地银保监局共披露罚单271张,罚款9801.75万元;各银监分局共披露罚单750张,罚款超1.49亿元。

具体到每个月份来看,2019年1月,各级银保监机构开出了总额1.69亿元、总数高达697张的罚单,日均发布22张。其中,各地银保监局共披露罚单134张,罚款5123.65万元;各银监分局共披露罚单563张,罚款1.18亿元。累计罚单数量创下了近年来的单月最高纪录。从处罚人员来看,共有403名相关人员被罚。

2019年2月,监管处罚力度有所放缓,各级银保监机构共披露166张银行业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到3348.1万元。其中,各银保监局共披露罚单45张,罚没金额达到1292.1万元;各银监分局共披露罚单121张,罚款2056万元。从处罚人员来看,共有101名相关人员被罚,其中有6人被处以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

2019年3月,各级银保监机构共披露158张银行业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到4475万元。其中,各银保监局共披露罚单92张,罚没金额达到3386万元。从处罚人员来看,共有82名相关人员被罚,其中有7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人被处以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

百万级罚单43张

在各级银保监机构开出的1021张罚单中,百万级罚单也不在少数,从受罚对象来看,监管处罚几乎覆盖了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外资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在内。从案由来看,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实际用途管控不严格、授信业务违规、违规质押股权、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问题成为这些商业银行被罚的主要原因。

2019年1月,有30张罚单的罚款金额在百万元以上。1月24日,金华银监分局对稠州银行开出超百万级罚单,该行因未准确计量风险、计提资本与拨备等问题被罚款610万元。这也是2019年以来第一笔银保监系统超600万元以上的单笔银行罚单。

而2月各级银保监机构披露的银行业罚单中,百万元级罚单共6张,其中超过100万元的罚单有5张,200万元罚单1张,是临汾银保监分局对尧都农商银行及其相关负责人开出的,该行因绕道信托发放超比例贷款、部分贷款资金被房地产企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等问题被临汾银保监分局合计罚没200万元。

2019年3月,百万元级罚单有7张,包括今年目前为止银保监系统开出的最大单笔银行罚单。3月1日,天津银保监局对天津银行开出罚单,该行因同业理财产品误导销售、同业理财产品投向未持续披露等问题被罚款660万元,这也是今年银保监系统开出的最大单笔银行罚单。

除此之外,超过100万元的罚单有3张,200万元罚单2张。具体来看,3月6日,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因违规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贷款转存定期存款并续作存单质押贷款等问题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221万元。3月7日,浦发银行台州椒江支行因控管理存在漏洞、信贷管理严重不审慎形成风险被台州监管分局罚款200万元。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未来的金融监管仍将集中于2018年已经推出的针对银行业的“三三四十”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针对银行信贷资金被挪用,同时普惠金融、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贷款支持政策将逐渐成为监管的重点领域。

票据、同业违规为“重灾区”

综合目前已有的罚单来看,票据、同业违规乱象依然屡禁不止。例如,浦发银行大连分行被罚的原因为“滚动开立无真实性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则是“办理承兑汇票业务中对贸易背景审查不严形成垫款”。

此外,开票保证金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也被提及,例如,3月20日,大连银保监局开出的处罚信息表显示,华夏银行大连分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来源审核不够严格,未能有效识别保证金实际来源于本行贷款或贴现资金,信贷资金回流本行作银承保证金。该行被银保监会大连监管局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3月12日。

此外,华夏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也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严格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被罚款50万元。

对严监管下仍有多家银行因票据业务合规性被罚的原因,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系教授刘澄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对票据内部的合规性监控不到位,另一方面银行对票据业务违规的风险认识不到位,某种程度上出于业绩考量,对一些票据行为有所放纵。因此,这些银行要加强对风险文化的认识,加强对票据业务的检查。

而同业业务违规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从3月初银保监系统开出的最大单笔银行罚单中就能看出端倪。3月1日,天津银行被处以660万元罚款,该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中8件涉及同业业务,具体来看,包括未严格落实同业业务专营改革要求;同业授信资金回流购买本行理财;同业理财产品误导销售;同业理财产品投向未持续披露;未在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内的客户开展业务;同业业务违规接受政府确认函;未按业务实质准确计量风险、计提资本与拨备;违规开展土地储备融资业务。

刘澄进一步指出,“为了业务发展,中小银行在资金不足情况下向同业拆借资金,以获取快速发展机会,但是若同业业务超过一定比重则显示出这家银行可能根基不稳的现状。因此,监管要对同业业务进行规范,应制定统一指标、规定同业总量,同时还要对同业业务的违规使用进行处罚。同业资金本意用于弥补短期银行投放不足,但目前很多中小银行把它用于长期发展贷款,导致银行隐藏着风险不匹配的风险,也是造成金融风险的重要来源之一,所以要加强对同业业务的管控”。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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