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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开出四张罚单 易宝支付等4机构被罚近2000万

来源: 新浪财经  2019-03-01 11:50

新浪财经讯 2月28日,央行营业管理部今日在官网上披露四张罚单,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北京和融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公司及其四名责任人员被罚,合计罚没达1967万元。

具体来看,易宝支付有限公司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464,311.68元,罚款金额合计4,959,986.35元,罚没总额合计9,424,298.03元。一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

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被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874,782.22元,罚款904,782.22元,罚没总额1,779,564.44元。一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北京和融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给予警告,罚款金额合计83万元。一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183,190.40元,罚款金额合计4,154,001.60元,罚没总额合计7,337,192.00元。一名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本次处罚均指向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两种违法行为。具体来看,四家金融机构均主要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显示,其第三十二条第八款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违反有关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区别不同情形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处罚信息如下: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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