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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扩大开放100条 大幅放宽银行业外资市场准入

来源: 国际金融报  2018-07-11 16:08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上海7月10日发布“扩大开放100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聚焦金融、产业、知识产权、平台、营商环境等五大领域。

方案表示,将以更大力度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大幅放宽银行业外资市场准入,推进更高层次的金融市场开放。

具体来看,在大幅放宽银行业外资市场准入方面,方案提出了五条:

其一,上海将取消在沪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沪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一并申请人民币业务。

其二,支持商业银行在沪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

其三,支持在沪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含外国政府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债券)业务。

其四,支持设立多家分行的外国银行将管理行获准开展的人民币业务、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拓展至其他分行;支持外国银行向中国境内分行拨付的营运资金合并计算。

其五,鼓励在沪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此外,方案还将推进更高层次的金融市场开放,放开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准入限制,放宽外资金融服务公司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的限制;进一步丰富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外参与主体,增加银行间债券市场国际投资者数量,扩大熊猫债规模。与此同时,上海还将对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向境外贷款先行先试,试点采用与国际市场贷款规则一致的管理要求。

(国际金融报记者 陈圣洁)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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