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银行 > 业内资讯 > 正文

中银协公开严重失信名单 140家公司赖账本息近250亿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8-06-29 11:30

近日,为了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债务人违约事件和个别债务人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发布了对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的公告,旨在严厉打击涉金融违法失信行为。具体而言,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累计涉及本金181.5亿元,利息68.1亿元,本息合计249.6亿元。

中银协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次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对140家严重失信债务人公示催收债权的公告,旨在督促有关债务人、担保人依法依约履行法律义务和合同。

据悉,中国银保监会领导高度重视行业协会推进涉金融失信惩戒工作,郭树清曾主席强调,中银协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要强化维权职能,扎实开展“四个一批”专项治理活动,即“督办一批、通报一批、公示一批、制裁一批”。

为此,中银协组织制定了“依法保护银行债权  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2017年2月,中银协向会员单位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依法保护银行债权、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四个一批”专项活动的通知》(银协发〔2017〕16号)文件,“四个一批”工作全面启动。

这次中银协联合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140户严重失信债务人进行公告催收债权,就是“公示一批”的具体行动。这一做法不仅有利于推进银行业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也有利于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140家企业赖账本息近250亿

至于为何筛选这140户严重失信债务人进行公示,中银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中银协开展“四个一批”专项活动以来,各会员单位申报了大量有关基础材料,先是通过内部审核完成了“通报一批”,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本次“公示一批”审定严格按照银行自主申报、反复核实确认、内部逐级签批流程进行。在选择上充分考虑地域、金额、现状等因素,确保公示催告能够起到督促债务人履行法律与合同规定的义务作用。

本批次公示的相关信息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申报机构众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0多家机构进行了申报,经反复审核确认,最终确定4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是涉及标的巨大。140户债务人,涉及本金181.5亿元,利息68.1亿元,本息合计249.6亿元。金额最大失信债务人是工商银行总行报送的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拖欠本息合计高达15.9亿元,金额最小失信债务人是富滇银行总行营业部报送的宣威市大禹经贸有限公司,其拖欠本息也有728万元。

三是绝大部分债权得到司法确认。据统计,本次公示催收的债权140户中只有12户未在司法程序之中,占比仅为8.6%,91.4%均经过司法调解、仲裁、诉讼,其中有31户123起个案均在执行程序之中。

四是债务人分布区域广泛。从地域上看,涉及26省(市、自治区),其中浙江省、福建省申报较多,分别为19户、14户,主要与相关银行业协会长期高度重视“保权打逃”工作、初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密切相关。因部分地方行业协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未能按照报送相关信息或者经过督促信息仍然不够全面准确,本次公告催收中未能列入相关失信债务人信息。

失信将面临诸多联合惩戒 

对于140户严重违约失信人继续违约将面临何种惩戒?中银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列入中银协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的企业,若不能依法依约清偿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本息,将无法在相关银行乃至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新增授信,银行业金融机构也不会为其开立新的结算账户,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办理信用卡也将受到限制。

同时,相关银行将分别采取诉讼、申请保全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将之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严重失信债务人一旦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承担更加严重的后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法释〔2017〕7号),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此外,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严重失信债务人不仅在涉及金融等民商事行为方面会受到限制,还可能承担刑事上的法律责任。

此外,对于严重失信人按照本次公示公告在履行清偿相关银行债务义务后,根据申报银行的报告,中银协将不再将该债务人纳入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已经纳入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相关债务人履行清偿债务义务的,中银协也将按照一定规则,允许其进行信用修复。

中银协还表示,将在司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监管机构的支持下,坚定不移地推进银行业失信债务人联合惩戒工作,建立健全银行业失信债务人、银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机制。未来将适时发布《严重失信债务人信息管理办法》,规范失信债务人信息管理工作。

未来中银协将探索建立涵盖联合授信、担保总额、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债务人、失信银行业从业人员、失信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不良债权转让、票据公示催告等等一系列信息为核心的信息咨询服务平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信息咨询服务。

[责任编辑:CX真]

网友评论:

已有0条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