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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商行不良率高冲上市 逾期贷款40亿官司追债9亿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8-04-11 11:27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截至3月30日,A股IPO正常排队银行达15家。其中农商行有7家,分别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部分还在排队的城商行和农商行今年上市前景,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认为,总体来看,2018年排队IPO的中小银行将面临较大压力。 

1月10日,证监会官网公布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同时,青岛农商银行的招股书也进行了更新披露。该行拟在深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此次发行上限为16.67亿股。

青岛农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6月26日,是经银监会批准,由九家行社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山东省第一家地市级农商银行。2016年10月17日,该行报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行资产总额为2214.50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1065.87亿元,吸收存款总额为1637.57亿元。 

青岛农商银行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持有该行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共计5名,另外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合计持股8%。 

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农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55%、13.03%、12.89%、12.89%;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42%、10.70%、10.67%、10.7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42%、10.70%、10.67%、10.74%。该行表示,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该行资本金,以提高该行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招股书显示,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青岛农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9.84亿元、55.99亿元、57.39亿元、57.42亿元、28.6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6.50亿元、17.31亿元、18.64亿元、19.04亿元、11.12亿元。 

利息净收入是青岛农商银行的主要来源。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利息净收入分别为48.52亿元、53.86亿元、54.80亿元、54.42亿元、27.12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97.35%、96.20%、95.49%、94.78%、94.69%。 

成本收入比率是银行营业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反映出银行每一单位的收入需要支出多少成本,该比率越低,说明银行单位收入的成本支出越低,银行获取收入的能力越强。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青岛农商银行成本收入比分别为38.41%、40.95%、31.27%、34.16%、31.92%。 

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7.11亿元、20.67亿元、22.54亿元、20.29亿元、2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29%、2.40%、2.38%、2.01%、1.93%。 

青岛农商银行表示,各报告期末,该行不良贷款率高于已上市银行平均值、已上市农村商业银行平均值。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该行不良贷款率分别高于已上市银行平均值41个基点、87个基点和124个基点,分别高于已上市农村商业银行平均值22个基点、65个基点和95个基点。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农商银行已逾期贷款金额分别为49.34亿元、57.08亿元、44.96亿元、40.79亿元,分别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5.72%、6.02%、4.45%、3.83%。 

青岛农商银行向房地产发放的公司类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和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的其他贷款比例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农商银行向房地产业发放的公司类贷款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的比率为13.33%、17.16%、19.03%、19.64%,个人住房贷款占该行个人贷款和垫款的比率为7.78%、11.12%、27.73%、36.24%。 

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青岛农商银行净利差分别为3.84%、3.43%、2.78%、2.34%,高于报告期内已上市农商行净利差的平均值2.84%、2.57%、2.33%和2.13%,更是明显高于报告期内已上市城商行净利差的平均值2.51%、2.31%、1.94%和1.74%。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青岛农商银行尚未了结的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22笔,涉诉金额共计93,010.72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减值准备计提共计24,705.08万元。其中:关注类9笔,总标的金额为66,660.04万元;可疑类12笔,总标的金额为23,576.95万元;损失类1笔,总标的金额为2,774.73万元。在上述案件中,青岛农商银行均为原告,且均为该行从事银行业务所引起的借贷纠纷或追偿贷款纠纷。 

根据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股份托管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7月31日,青岛农商银行股东所持该行股份质押在他人处共计8笔,涉及股份总数为59620万股,占该行本次发行前股份总额的11.92%。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遭青岛银监局处罚:2015年12月1日,青岛银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监罚决字1号),对青岛农商银行挪用贷款资金作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2017年6月23日,青岛银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监罚决字9号),对青岛农商银行硅谷核心区支行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1月10日,证监会官网公布“青岛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主要包括四大项,35个问题。涉及职工薪酬费用的波动原因、不良贷款率高于已上市银行平均水平、不良贷款风险防范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良贷款处置等方面的问题。 

中国经济网记者试图联系青岛农商银行,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青岛农商银行拟A股募资补血 

青岛农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6月26日,是经银监会批准,由九家行社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山东省第一家地市级农商银行。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该行资产总量、存款、贷款分别达到2483亿元、1738亿元、1105亿元,资产规模均位居全国1055家农商银行第12位、全国副省级城市农商银行第4位。 

招股书显示,青岛农商银行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总股本的10%,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含25%),即A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7亿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该行资本金,以提高该行资本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青岛农商银行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持有该行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共计5名,另外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合计持股8%。 

持股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0%、10%、6%、5.4%、5%、4.5%、3.5%。

截至2017年7月31日,该行股东总户数为3848户,总股本5,000,000,000股,其中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股东2689名,持股数量246,150,045股,占该行总股本的4.92%;单个职工持股最多为50万股,占总股本的0.01%。 

股份质押占比11.92%

招股书显示,根据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股份托管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7月31日,青岛农商银行股东所持该行股份质押在他人处共计8笔,涉及股份总数为59620万股,占该行本次发行前股份总额的11.92%。

前十大股东中,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合计5.1亿股,占股本总额的10.2%。

招股书指出,上述股东应其生产经营等正常需求向质权人出质相关股权,并均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截至2017年7月31日,青岛农商银行股东所持该行股份被司法机关冻结共计15户,涉及股份数6407万股。青岛农商银行表示,该行已冻结股份数额占该行股份总额的1.28%。占比极小,短期内不会因为个别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或发生转让导致该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更。 

证监会反馈意见聚焦35项问题 不良贷款处置等被问及 

1月10日,证监会官网公布“青岛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主要包括四大项,35个问题。比如: 

请补充披露逾期贷款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逾期贷款未划分为不良贷款的情况,如存在,请披露原因;逾期贷款率和不良率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披露逾期贷款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2016年1-6月、2015年、2014年和2013年,发行人职工薪酬费用分别为4.65亿元、10.71亿元、16.44亿元和12.58亿元。本行职工薪酬费用自2013年的12.58亿元上涨30.71%至2014年的16.44亿元,自2014年下降34.88%至2015年的10.71亿元。请进一步补充披露各期发行人职工薪酬费用的波动原因;结合管理费用具体构成,进一步披露管理费用波动原因。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良贷款率高于已上市银行平均水平。请结合具体数据,量化分析形成上述差异的原因,并充分揭示风险。 

请进一步披露贸易融资类不良贷款率较高的原因;并结合该情况,分析发行人对不良贷款风险防范内控措施的有效性。请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16年8月31日,发行人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在他人处共计12笔,涉及股份总数为86,359.14万股,占发行前股份总额的17.27%。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对发行人上述情形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关于股权清晰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股权质押和冻结是否存在导致发行人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发表意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自设立以来的不良贷款处置的受让方主要集中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中国信(青岛胶州)金融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国信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国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本行关联方;实际成交价均高于评估值,均为公开竞标受让。请补充披露:通过关联方处置不良贷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各次公开竞标参与人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性;说明上述关联方受让不良贷款后的最终处置情况和收益。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不良率高于已上市银行、已上市农商行平均水平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7.11亿元、20.67亿元、22.54亿元、20.29亿元、20.60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29%、2.40%、2.38%、2.01%、1.93%。

青岛农商银行招股书显示,各报告期末,该行不良贷款率高于已上市银行平均值、已上市农村商业银行平均值。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该行不良贷款率分别高于已上市银行平均值41个基点、87个基点和124个基点,分别高于已上市农村商业银行平均值22个基点、65个基点和95个基点。

青岛农商银行表示,该行贷款客户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较高,面对经济下行趋势,该类客户承受的经营压力更大。针对这一问题,该行持续加强资产质量的管控,加大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力度。同时,加大了存量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报告期内该行不良贷款率水平与已上市银行平均值、已上市农村商业银行平均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逾期贷款40.79亿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6月末,青岛农商银行已逾期贷款金额分别为49.34亿元、57.08亿元、44.96亿元、40.79亿元,分别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5.72%、6.02%、4.45%、3.83%。

青岛农商银行表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行逾期贷款40.79亿元,其中逾期3个月以内(含)余额20.53亿元,逾期3个月以上余额20.26亿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行逾期3个月以上已计入不良贷款的金额为19.67亿元,占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金额97.13%,未计入不良贷款的 金额为0.58亿元,均为抵押贷款。 

该行认为上述已逾期贷款风险可控,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基于当时对该类贷款状况及贷款损失程度的判断,在2017年6月30日未将这些贷款认定为不良。 

贷款数据“揭秘”:房地产业贷款比例逐年上升 

据《华夏时报》报道,青岛农商银行近年来向房地产业发放的各类贷款比例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行向房地产业发放的公司类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占相应类别贷款和垫款的比例分别为19.39%、18.80%。 

与此同时,根据青岛市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以来,青岛市围绕“去库存”,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新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515.9亿元,占全部贷款增量的43%,同比增长41%。这表明青岛市民加杠杆买房意愿强烈。 

虽然青岛农商行一再表示其贷款增量相对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但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青岛农商行作为青岛市比较有代表性的银行之一,假如其提供的贷款金额持续增长,或许将对整个青岛的房地产市场造成一定影响。 

从青岛市统计局发布的经济数据来看,2016年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7150.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7%。而2016年10月全国百城房价显示,青岛房价环比上涨1.52%,同比上涨11.54%,超出GDP涨幅3.84个百分点。也就是说,青岛市的GDP是跑输其房价的,存在一定的泡沫现象。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指出,居民通过加杠杆方式购房也是导致房价上涨的一大因素。2013年以来居民加杠杆购房比例明显增加,新增居民购房贷款占新建住宅销售额的比重逐年上升,从2011年的不足20%,至2015年的34%,至今年上半年已经达到54%,反映了居民投资加杠杆,但总体杠杆率水平并不算高。从目前来看房价即便出现下跌,也没有大跌的基础。 

不过,青岛农商行还是对此表示出了担忧,“如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整体衰退,相关借款人财务出现困难,作为本行贷款抵押的抵押物价值或会下降,继而导致以该等房地产作为抵押的贷款一旦违约时本行可收回的金额减少。”其招股说明书称。 

未了诉讼22笔 涉诉金额9.3亿元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青岛农商银行尚未了结的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22笔,涉诉金额共计93,010.72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减值准备计提共计24,705.08万元。其中:关注类9笔,总标的金额为66,660.04万元;可疑类12笔,总标的金额为23,576.95万元;损失类1笔,总标的金额为2,774.73万元。在上述案件中,青岛农商银行均为原告,且均为该行从事银行业务所引起的借贷纠纷或追偿贷款纠纷。

青岛农商银行表示,该行关注类贷款涉诉主要原因是本行为防范信贷风险对该部分借款人进行诉讼保全,但该部分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预计不会造成本行贷款本息损失,主要基于三方面:一是借款人还款意愿良好,无逃废债务的倾向;二是借款人所提供的抵押物价值充足,保证人代偿能力较强,有较强的代偿意愿,第二还款来源保障充足;三是借款人利息或本金未逾期或逾期时间较短,五级分类为关注类符合风险分类相关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争议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所涉及贷款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符合发行人一般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会计处理谨慎。 

此外,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该行不存在作为被告的诉讼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区域风险集中承压 

据《投资者报》报道,与其他区域银行相比,青岛农商行地区分布单一化同样突出。青岛农商行目前拥有360家营业网点,其中350家位于青岛范围内,其主要业务也集中于青岛,且该行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青岛地区。银行发展严重受制于地方经济,如果青岛地区出现经济下滑,该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截至2016年6月底,青岛农商行1亿元以下的公司贷款金额为339.44亿元,占该行公司贷款和垫款余额比例为48.20%;个人经营贷款余额为180.48亿元,占该行个人贷款和垫款余额比例为70.33%。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财务信息透明度低对银行资产质量形成压力。 

青岛农商行表示,如果相关贷款集中行业处于发展的下行周期、行业指导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客户因经营困难出现财务危机,或该行对中小企业和经营业主的信用风险做出不准确的评估,均会造成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知情人士表示,在坚持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青岛农商行目前也在进一步夯实大零售业务的主体支撑,并强化金融市场业务及投资理财业务、公司业务及国际业务,而由于靠近日韩,其国际业务在农商银行中具有优势。 

据悉,目前青岛农商银行正着手打造与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跨区域金融集团,已成立1家异地分支机构,主发起设立8家村镇银行,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的计划也在推进。 

按照“根植青岛、拓展山东、辐射华东六省”的市场布局战略,结合“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相互促进”的渠道整合策略,青岛农商行还将继续上述相关拓展和申请工作,并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成本收入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成本收入比率是银行营业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反映出银行每一单位的收入需要支出多少成本,该比率越低,说明银行单位收入的成本支出越低,银行获取收入的能力越强。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报道,青岛农商银行在2017年上半年、2016年、2015年、2014年的该项指标分别为31.92%、34.16%、31.27%、40.95%。对比行业来看,2017年上半年、2016年、2015年、2014年,商业银行该指标均值分别为27.60%、31.11%、30.59%、31.62%。不难看出,近年来青岛农商银行在这一数据上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利息净收入是该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在2017年上半年、2016年、2015年、2014年,其利息净收入分别为27.12亿元、54.42亿元、54.80亿元和53.86亿元。2016年利息净收入同比微降0.69%。 

对此,招股说明书解释为主要受息差收窄影响。从整个银行业来看,息差收窄具有普遍性。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曾发布报告指出,2016年以来行业净息差主要受五次降息后贷款集中重定价的影响,叠加营改增和资产收益率下行的因素,全年行业净息差预计收窄30个基点,拖累净利润增速-14.2个百分点。 

两年遭银监局三罚 

1月19日,青岛银监局发布青银监罚决字〔2017〕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因农户贷款资金监控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青岛银监局罚款20万元。 

招股书中,青岛农商银行披露了该行及其分支机构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事项。 

被青岛银监局处罚方面:2015年12月1日,青岛银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监罚决字1号),对青岛农商银行挪用贷款资金作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2017年6月23日,青岛银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监罚决字9号),对青岛农商银行硅谷核心区支行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据鲁网报道,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发现,青岛农商银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即“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上述法律条文规定,该行为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银行业监管制度及监管法律条文逐步完善,对于相同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做出监管处罚适用的法律也相应做出变化,商业银行的违法违规成本随之上升。 

此外,招股书显示,青岛农商银行被央行行政处罚方面如下:2014年6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罚字1号),对青岛农商银行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16万元;并对该行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2015年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银)罚决字4号),对青岛农商银行违反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96,782.26元。 

2016年8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宁银)罚决字5号),对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比例交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行为处以罚款1,542.30元。 

2016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宁银)罚决字6号),对山东金乡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比例交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行为处以罚款36.36元。 

物价部门行政处罚:2015年1月19日,青岛市物价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青价检处1号),对青岛农商银行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过程中违规转嫁房屋抵押登记费、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或贴现)业务时收取查询费及未明码标价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之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41,340元,罚款2,646,340元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没款5,287,680元。 

税务部门处罚情况:2005年5月25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地税罚900149号),对华丰合行因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269,376.10元。本处罚决定出具后,华丰合行一直未缴纳罚款。2013年税务部门进行系统检查时发现了上述罚款仍未缴纳,但因华丰合行已不存在且其权利义务由本行承担,因此,青岛农商银行于2013年8月13日缴纳了269,376.10元的罚款及770,229.90元的滞纳金。 

青岛农商银行平度支行放款当天即被挪用 是否审慎经营 

据《鲁网》报道,依据供销合同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在放款当天即被挪作他用;借款人取得银行贷款后“突击”转让名下房产,恶意逃避银行债务,以上便是前述被处罚的青岛农商银行平度支行的“不幸遭遇”。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2刑终676号刑事裁定书显示,2013年5月12日,被告人孙某、史某提供虚假购销合同与他人组成三户联保体向青岛农商银行平度市支行提出贷款申请。 

5月29日取得200万元贷款后,二被告人随即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造成的个人借款,并于2013年5月29日、12月26日、2014年1月8日陆续将名下的五套房产分别过户到亲属名下,进行财产转移。至案发,200万元贷款未被追回。 

虽然法院一审、二审均认定本案事实清楚,并判令对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二百万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青岛农商银行平度支行,但青岛农商银行平度支行自身是否对贷款客户及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是否恪守审慎经营原则,值得商榷。 

据悉,银行根据供销合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均系将款项直接打入合同所列供货商账户,而上述案件中,被告人史某也承认其贷款时提供得购销合同,只是为了提供放款账户,是放款当天才提供的。 

“违反审慎经营原则”在上述青岛农商银行平度支行一案中或可窥视一斑,这与该行遭受处罚或是一种暗合。而另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2民终5880号民事判决书显示,青岛农商银行即墨支行前员工王某曾因涉嫌骗取贷款、违规发放贷款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2018年排队IPO的中小银行将面临较大压力 

据《上海金融报》报道,对于部分还在排队的城商行和农商行今年上市前景,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认为,总体来看,2018年排队IPO的中小银行将面临较大压力。具体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从目前情况看,城商行自身资质有很大提升空间,尤其在2018年强监管形势下,城商行等中小型银行仍是受影响最大的银行,业务经营和利润增速都将受到一定影响,且中小型银行风险管控能力相对薄弱,不良率相对较高。此外,内控及风险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因素也是阻碍城商行、农商行上市的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从当前商业银行IPO审批情况来看,节奏已明显放慢,审核标准也更严格,MPA等监管标准的提高也会影响到准备上市银行的审核。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尹中立撰文表示,2018新年伊始,IPO排队的银行仍然一波接一波。如果不加控制,进入IPO排队的银行数量还会不断增加。 

除非业务模式有创新的银行外,其他业务同质的银行应该从严控制其IPO,让更多的高科技企业快速进入股票市场。 

尹中立指出,我们发展直接融资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创新,缓解间接融资带来的高负债率风险,而现实中我们把大量的直接融资配置到金融行业,形成了金融资源在金融体系内部循环的怪圈,严重影响到直接融资的目的和功能。 

截至2017年底,在国内上市的银行股有25家,最大的五家商业银行均已经上市。上市的证券公司有34家,规模较大的证券公司均已经上市。这些金融类公司虽然数量不多,总数不足100家,但它们的特点是市值都很大,它们的总流通市值已经超过10万亿元,占沪深两市的总市值的比重近20%。将大量的资源配置到金融行业挤占了其他行业的融资需求,加剧了金融业的脱实向虚。 

虽然金融行业通过股市融资补充了资本金,可以提高它们抵抗风险的能力,但宝贵的股市融资用于金融类公司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当前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都很强,上市的商业银行盈利超过了全部上市公司盈利总额的一半。金融类公司具备了内源融资的能力,应该把IPO资源更多地向非金融类公司倾斜。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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