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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适合的农村金融体系 为金融下乡破除障碍

来源: 经济参考报  2018-02-23 11:09

为金融下乡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吴琦

资本投入不足一直是我国“三农”发展的主要短板,中央一号文件为此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关键时期,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资源,需要强化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格局中的基础支撑地位和引导杠杆作用,构建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满足农业变强、农村变美、农民变富的多样化金融需求。

构建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重点在于三个方面:一是提高金融供给的数量。推动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二是提高金融供给的质量。推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协调发展、互为补充,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竞争适度的农村金融体系。三是防范金融供给的风险。推动涉农金融机构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地方政府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实现农村金融的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在控。

当前农村金融支持力度不足、服务方式不匹配,一定程度上要归因于“三农”的发展特征以及由此带来的风险不确定性。我国农村幅员广阔,信用基础设施较差,由于缺乏抵押物以及信息不对称,风控成本和放贷要求较高,而且农村和农业资产价值相对偏低,难以被有效识别和合理定价,普通农户难以达到涉农金融机构的抵押贷款要求。而农民金融知识的匮乏,也使其无法形成正确规范的金融认知,贷款违约风险和金融行为偏差由此形成。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机制不完善也是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国内外粮食价格倒挂的矛盾日益突出,虽然农民享受了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价的优惠,但随着国内粮食市场不断被国外厂商挤占,粮食库存持续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压力巨大,这也对我国农业结构特别是产品结构、经营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造成较大阻力。

农村金融滞后还与农村大量的存量资源、资产、资金尚未被有效盘活直接相关。随着适度规模经营步伐的加快,包括土地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林木使用权、涉海物权等在内的农村产权抵押市场空间巨大。以农村“两权”为例,据测算,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市场空间可达300亿元,加上农村宅基地和农地使用权的确权,市场规模有望达到数千亿元。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全国多个地区开展了“两权”抵押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来看,“两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等问题仍较为突出,这导致“两权”抵押物估值不确定性较多,公允合理估值和处置变现的难度较大。

构建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需要从两个方面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从政府层面来说,根本在于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建立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机制,为农村金融创新营造有利的制度基础和市场环境。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产权制度、价格机制改革,有效激活农村的市场、要素和主体,建立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兼顾保护农民利益的乡村振兴制度体系;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农业农村重点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农村;三是完善农村金融的基础制度和基础设施,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从长期来看,政府应逐步从台前转向幕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真正确立乡村振兴实施的市场化导向。

从市场层面来说,涉农金融机构应提升农村金融的战略认知,探索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或特色专营机构,将普惠金融的重点放在乡村,加快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一是建立健全以激励为导向的普惠金融政策体系,实施资源倾斜和差别监管政策,鼓励和引导经营机构和分支行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拓展功能;二是创新基于农村各类产权的金融产品和抵押担保服务,比如农村“两权”、林权、涉海物权等;三是加强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及与信托、保险、担保、租赁等金融同业的合作,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四是借助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规范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提高农村金融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此外,还要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和农业产业研究,加快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相匹配的风控模型和风险分散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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